为规范四川省消防维保市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和消防安全评估业务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时,应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承揽同一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和消防安全评估业务。
3、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执业记分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12分的,暂停执业三个月,暂停其系统账号使用权限三个月;一个周期内两次记分达12分的,暂停执业一年。
执业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12分的,暂停执业三个月,暂停其系统账号使用限三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的,实行行业退出,对其系统账号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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