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及标准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注册资本要求、营收要求、设备要求等)如下文所示。
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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