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签订评估合同;
b)成立项目评估组;
c)收集评估资料;
d)制定评估计划;
e)实施消防安全评估;
f)反馈评估情况;
g)提交评估报告。
消防安全项目评估组人员组成可以根据项目规模及需要确定,但不应少于2人。
项目评估组根据评估需要收集下列资料:
a)总平面图;
b)建筑平面图;
c)设施设备相关资料;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资料;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3)室内消火栓系统技术资料;
4)室外消火栓系统技术资料;
5)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6)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7)其他灭火系统技术资料;
8)防排烟系统(设施)技术资料;
9)消防水幕、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技术资料;
10)灭火器技术资料;
11)疏散指示标志技术资料;
12)应急照明技术资料;
13)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d)判定评估对象火灾危险性的相关资料(如:厂房、车间的主要工艺流程,原料、产品及其中间体的主要理化性能资料);
e)标准所列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的相关资料(如被评估建筑、场所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多产权或使用建筑内单位与业主、物业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构架,单位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各类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消防应急预案及其演练记录,员工消防培训记录,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相关资料等)。
a)根据收集的资料,制定评估计划和方案,确定评估单元,编制消防安全检查表;
b)提交需要现场审核的资料清单;
c)告知委托单位现场需要的测试内容和相应的准备工作。